北京曾是金、元、明,清四个朝代的国都,花卉栽培历史悠久,明代以前就已经开始了花卉商品性生产。在商品流通中,不周的花卉种类和品种只是定价的一项依据,株棵的大小也是确定盆花单价的主要依据,于是就逐渐形成了以花盆的大小作为同品种花卉不同株棵的定价标准,在花卉市场上则以花盆的名称来论价。现将各种型号的花盆名称和口径(厘米)开列如下,这种命名方法在华北地区比较通用。
牛眼8.5、
一号桶15.5、
坯子盆24.O、
三号桶12.0、
三缸子18.O、
三道箍31.0、
二号桶13.5、
二缸子20.0、
水桶盆43.0、
四套接口50.0、
八套接口60.O。
除以上几种通用的型号外,还有专供栽培仙人球的“球桶”,栽培君子兰的“君子兰桶’;牡丹催花用的“牡丹桶”,栽培水仙头用的“水仙浅”,盆栽荷花用的“荷花缸”,以及专供播种育苗用的“苗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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